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条例及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8〕10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开始进行本年度导师考评工作。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第五条研究生导师职责考核办法”中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在职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考评。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评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考评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导师考评,对照考评细则要求(考评内容、考评形式等),确定导师的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参考学院本年度导师复核结果。
考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各学院优秀率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
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导师,先进事迹需在学院内公示3-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方可最终评定为优秀。
请在2024年1月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相应纸质版材料各培养单位自行存档。
联系人:谷慧冉
联系电话:87403506
电子邮箱:910970332@qq.com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