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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科研(实践)任务书的通知

2024年02月27日 15:44  点击:[]

各学院(部):

现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在校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科研(实践)任务书,并完成导师审核工作。

一、内容与要求

1、研究生的学期科研(实践)任务需要经过与导师共同确定,对本学期内拟阅读书目、拟听或做学术报告、学习有关科学研究方法、拟开展的具体研究与专业实践工作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或取得的成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按时间节点列明具体实施计划。

2、导师审核:对研究生所列科研(实践)任务内容、时间安排等是否合理与可行做出具体评价;对研究生如何能够保证较好地实施和完成计划给予必要的指导。

3、学院审核:研究生学期科研(实践)任务的按时制定、落实、完成、总结及导师审核与期末验收评价,是研究生参与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定的基本条件,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达标者不具有参评资格。同时,导师指导、审核和验收工作,也是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请予以高度重视并督导落实。

二、操作及时间节点

1、研究生:登录帐号、密码-点击“科研”-点击“科研任务书”-点击“添加”,录入科研(实践)任务(可以查看导师意见),3月4日前完成。

2、导师:登录帐号、密码-点击“科研/学科信息”–点击“科研任务书”,对学生的科研(实践)任务进行审核,3月6日前。

3、学院:负责督促研究生与导师按时完成,3月8日前将未完成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学院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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