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拟设立大连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教学案例的立项建设须依托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案例类型、案例编写须符合所在专业学科评议组或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与教学组织的结合合理且严谨。
(二)每个案例建设项目设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专任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申报团队建议3-5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教学型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术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
(四)每个项目的结题成果须包含3个以上案例,其中至少1个“教学型案例”。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采取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学院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将评审结果排序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
(三)网上公示。对拟立项建设的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研究生学院和建设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学院给予项目建设支持经费每项3000元;项目建设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研究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并负责支持与配套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建设效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二)动态管理。研究生学院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对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撤项。
(三)项目验收及评价。项目建设日期始于立项发文之日,建设周期为1年。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可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合格者予以结项。对于验收优秀、具有示范性作用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
四、教学案例编写要求
(一)教学案例提交
项目结项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按申报书填写案例数量提交,根据案例内容提交案例文件(附件3-5)、查重报告。篇幅请勿过长或过短,一般文字案例不少于10000字。由培养单位对申报教学案例的格式、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案例的各项信息是否齐备、案例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教学说明书及知情同意书等附件是否完整。提交的案例不应与已有案例库中的内容相重复。
(二)教学案例入库
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教学案例材料进行复评,择优入学校教学案例库,对优秀教学案例颁发证书、进行宣传展示并推荐参选教育部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
五、其他
(一)案例素材应以真实案例为基础,根据教学计划可进行必要修改。案例编写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导向,重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内容不应涉及学术争议。
(二)选择案例素材,医学类案例应符合伦理准则,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取得授权再行编写。如涉及版权保护问题、案例使用权范围、使用目的等问题,须取得授权再行编写。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15: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汇总表和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附件1-2)传至邮箱yjsxgb@dlu.edu.cn,医学类案例项目以医学部为单位申报,个人提交无效。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7403611
研究生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大连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2:大连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案例正文模版
附件4:教学说明书模版
附件5:知情同意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