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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0日 17:41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能力,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各培养单位

培训时间

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三、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其中2024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应重点培训。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符合提升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培训,增强导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

2.研究生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包括论文指导、科研与教学等;

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爱岗敬业,积极引导导师培养高尚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学习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解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等。

培训安排

(一)校级培训

学校将适时组织校级层面研究生导师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院级培训

1.主题培训活动

各培养单位根据培训目标及内容确定培训主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观摩学习等。

2.研讨交流活动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导师群体的特点,举办内部研讨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加强对新聘导师的培训,提升导师学术科研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推进导师团队建设。鼓励各学科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

导师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其他学院联合开展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注重参训人员覆盖面,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也将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培养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活动应不少于2项。详细掌握导师参训情况,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优秀经验、举措,做好报道宣传工作,相关新闻应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并汇总整理形成导师培训工作成果报告提交研究生学院,作为年末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依据,具体要求和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3.各培养单位需填写附件1,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87403610

电子邮箱:yjsxgb@dlu.edu.cn

附件1: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总结表

                               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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