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12】3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继续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复核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汇总复核结果报至研究生学院。
一、参加复核人员:
(1)2021年入库导师(有指导的研究生)必须参加。
(2)近三年未通过硕士生导师资格复核的导师,本次可以自愿参加。
(3)计划2025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近三年如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导师复核,本次必须参加。
二、填写《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时,请注意:
(1)双导师的学生及成果只记录在第一导师名下。
(2)核心期刊以2019年版和2020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见附件;
(3)表后请附如下复印件,原件由学院查阅后返回本人(复印件只提供必要页面,不必整篇论文复印):
①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首页;
②著作(封面、扉页及撰写字数的标记页);
③论文检索证明(网页截图或证明);
④科研项目证明(经费本封面及内页,立项文件相关页或网页截图);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省、部政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三、材料提交
学院收齐《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复核,并填写附件2《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结果汇总表》,于11月13日前将本学院所有导师资格复核表及附件,和附件2一起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附件2同时传电子版。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4日
附件1:2021年入库导师名单
附件2: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参考材料
附件4: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