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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硕士生导师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9日 09:17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5〕45号)文件精神,学校继续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复核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汇总复核结果报至研究生学院。

一、参加复核人员:

1.2022年入库且有指导研究生、或计划2026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参加(附件1);

2.2022年以前入库,计划2026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近三年如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或未通过导师复核,本次必须参加;

3.近三年未通过导师资格复核,且26年不招收研究生的导师,本次可以自愿参加;

4.仅校内导师参加此次导师复核,校外导师资格复核由培养单位自行开展、把关。

二、填表说明:

1.本次复核课题及成果审核严格按照《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5〕45号)要求开展,学硕导师复核标准详见《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表》(附件2),专硕导师复核标准参考各专业学位导师申报要求;

2.导师根据所在学科学硕/专硕填写对应导师资格复核表(附件2),同时拥有学硕与专硕资格的导师只填写学硕表格;

3.核心期刊以2020年版和2023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三、材料报送

1.导师资格复核表与复核结果汇总表仅需报送电子版签章扫描件,以导师个人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工号+姓名),具体报送内容及范例详见《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表》(附件2);

2.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仔细开展复核并填写《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8日前将本培养单位所有导师资格复核表、证明材料及结果汇总表打包发送到yjsxgb@dlu.edu.cn;

3.需要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的,修订后的评聘办法经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电子版与签章扫描件同本次导师复核材料一并按要求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本次复核该专业依据新标准进行。

(联系人:迟保源,联系电话:87403506)

附件1:关于公布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源库入库名单的通知

附件2: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表

附件3: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复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5:大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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