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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24日 11:06  点击:[]

各学院(部):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发此通知。请各单位(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除外)严格按照《大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及考核基本要求(试行)》(校发〔2025〕44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业实践要求及方式

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依托学院(部)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校内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由学院(部)统一组织或选派学生进入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活动;

2.依托导师承担的应用型研究课题,安排研究生结合学位论文工作进入课题依托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3.定向录取的研究生依托工作单位的项目开展专业实践;

4.由校外实践导师所在实践基地安排学生实践教学环节;

5.结合学科大赛开展的以赛促学式专业实践;

6.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校外实践的研究生,相关学院(部)可以创造条件让学生在校内进行相应的专业实践训练;

7.其他经研究生导师和所在学院(部)审批同意后的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外双导师的培养模式,校内导师和校外专业实践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专业实践累计工作量按照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教指委规定执行。若教指委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

专业实践工作程序

1.所有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或开展专业实践之前,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提交《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计划表》(附件1,一式二份),签署《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导师和学院(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外出实践。

2.学院(部)负责监督并及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2电子扫描版材料至研究生学院备案,每个学生材料置于独立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格式:“年级-专业-学号-学生姓名”。

3.学生离校前由学院(部)组织做好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教育并做好记录,根据本学院(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践情况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实践期间,研究生变更实践单位须重新提交附件1和附件2。

三、专业实践的考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期满,需在两周内完成实践单位考核和校内导师考核,并提交《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3),具体考核标准见《大连大学专业实践考核要点》(附件4)。电子扫描版材料交由研究生学院备案。

四、专业实践材料提交

1.计划参加或正在参加专业实践的24级、25级研究生补交附件1和2,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交附件3;

2.已完成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提交附件3;

3.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提交《大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

4.各学院(部)在20251231日完成2025年度24级、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汇总,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版材料交由研究生学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1.专业实践完成情况以《大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情况汇总表》记录为准,时间不足或专业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申请研究生学位

2.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并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重视专业实践问题的收集和反馈,搭建顺畅的沟通渠道。

系人:许老师,电话:87403611

电子邮箱:yjsxgb@dlu.edu.cn

                                     研究生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计划表

附件2: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

附件3:大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附件4:大连大学专业实践考核要点

附件5:大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大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及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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