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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进入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24日 09:09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我校和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学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我校相应培养单位组织开展,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部署安排好此项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依据学位论文选题准备情况填写并提交《大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同等学力)(附件1)。

2.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选题论证和准备工作进行评价,提出相应指导意见。

3.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各专业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日程,于4月10日前将《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日程一览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4.各专业成立导师指导小组进行集体评议(不含导师,人数要求详见开题报告书文本),依据学生学位论文选题科学性与学科专业符合度、文献阅读量及综述清晰度、研究方案的问题清晰度与方法的可行性、研究特色和创新性成果的预见性、研究计划和进度的清晰可行性、研究基础和条件的准备以及口头报告表达与PPT制作等方面给予评定,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议结果,并作出综合审定意见,填写《大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同等学力),组长签字。该表格每生一份,完成后由各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并存档备查。

5.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完成《大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表》(附件3)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4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谷慧冉,联系电话:87403506,电子邮箱:910970332@qq.com

                               研究生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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